衡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 任免一批干部
衡陽新聞網(wǎng)訊 記者邵俊杰報道 2月27日,衡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決定任免一批干部。
具體名單如下:
決定任命:
鐘凡為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金姍姍為衡陽市民政局局長;
蔣長富為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蔣達宏為衡陽市機關(guān)事務(wù)管理局局長;
梁宇琦為衡陽市信訪局局長。
決定免去:
陳淼的衡陽市醫(y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wù);
陶朝暉的衡陽市民政局局長職務(wù);
劉云的衡陽市信訪局局長職務(wù)。
任命:
譚剛山為衡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李祥云的衡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任命:
農(nóng)勇為衡陽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
肖海軍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娟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鄧雍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賀鵬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周玉平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鄧婕暉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劉詩棋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龍飛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
鄧斌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
彭斌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
李雁賓為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副庭長。
免去:
陽泉江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張健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尹運健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谷芝蘭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李雁賓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申寶華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龍飛的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任命:
王如鐵為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譚天梯為衡陽市華新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鄧燕華為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
王如鐵的衡陽市華新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蔣連梅的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衡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李祥云辭去衡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wù),報衡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